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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小「兒童閱讀護照」發行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 1.教育部推行「全國兒童閱讀運動」實施計畫 2.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「閱讀新桃園」四年計畫(105-108四年計畫) 二、目的: 1.培養學生閱讀習慣,以蔚成優良讀書風氣。 2.鼓勵學生對圖書的興趣,引導小朋友進入圖書的世界。 3.閱讀就是思考,就是體驗多樣人生,就是累積智慧。 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。 四、實施辦法: 1.本校每位小朋友發給閱讀護照一本,使用期限不受年級限制。 2.小朋友將閱讀完的書籍登記在閱讀護照上,請老師或父母簽名認證。 五、認證方式:以下方式任選其一 1.說出大意及心得 2.角色扮演,以戲劇表演方式 3.講故事 4.畫圖方式 5.與爸媽分享 六、獎勵方法: 1.每讀完10本書請老師核章。 2.讀完20本書即可向老師換榮譽卡一張 3.讀完二百本書即可拿到教務處申請閱讀小學士證書,讀完四百本書可申請閱讀小碩士證書,讀完六百本書可申請閱讀小博士證書(證書由校長在兒童朝會時頒發) 七、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護照樣式
閱讀護照推行活動照片
頒發小學士、小碩士、小博士獎狀 | 學生使用閱讀護照 | |
閱讀護照使用情況 | 小學士、小碩士、小博士榮譽榜 |
+ 實施成果
+ 109學期晉級名單
閱讀認證 | 109年 |
小學士 | 143人 |
小碩士 | 99人 |
小博士 | 49人 |
小博士以上 | 59人 |